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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信息来源:南平市总工会    作者: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点击:     【字体:

关于印发《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系统工会、基层工会:

    现将《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市总工会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应按照《标准》要求,努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年内8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80%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双亮”,培育选树10-20个(其中5-10个为规模或百人以上企业)规范化建设示范典型。市直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要普遍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普遍实行“双亮”。

附件:1、《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2、《2012年度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目标任务》


南平市总工会

2012年5月18日

抄送:省总工会

附件1:

南平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结合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抓基层、打基础“双基”建设年活动,制订本标准。

    一、有领导班子

    1、有一个健全、团结、民主,工作富有成效的工会领导班子。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民主选举产生,按时换届。25人以上的企业应建立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的企业可按地域或行业建立联合会基层工会,被覆盖企业应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2、企业工会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名的应设女职工委员。

    3、企业应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4、企业工会专职(或相对专职)工作人员应按《企业工会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领导副职配备。

    二、有工会牌子

    5、企业工会依法办理社团法人资格证书,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

    6、企业工会落实“双亮”。企业工会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食堂、职工活动场所等一处或多处醒目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地点、工会主席和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在职工活动集中的场所悬挂配有工会组织组成人员照片、职务和工会工作职责的牌匾;在工会办公地点悬挂工会办公室牌子,并有明显的工会会徽标志。

    7、企业工会主席和工会干部办公场所应悬挂《企业工会主席工作职责》和《企业工会工作任务》等,工会主席、副主席要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

    8、企业工会有印章。

    三、有工作台帐

    9、有建会批复、企业工会委员会委员呈报审批表、主席和副主席呈报表、会员名册、会员登记表,会员有会员证,职工入会率90%以上;

    10、工会委员会各项活动有记录,及时收集整理各项工作资料、文件,台帐齐全。

    四、有工作制度

    11、有工会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

    12、有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

    13、有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落实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

    14、有平等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15、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6、积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

    17、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五、有经费保障

    18、设立独立的工会经费帐户或单独设帐。工会经费使用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19、工会经费规范核算,建立经费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20、企业依法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按时收缴会员会费,按规定比例(40%)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21、有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制度。

    六、有年度计划

    22、工会委员会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七、有活动场所

    23、工会有办公场所。

    24、工会有“职工之家”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单位,应设有职工书屋(图书阅览室),配备文化、体育活动器材。

    25、设有宣传企业文化、工会工作、先模人物宣传栏。

    八、有正常活动

    26、按照有关创建活动标准,开展创建和谐企业活动,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27、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文本及签订程序规范,监督检查和履约考核制度完善;合同履约率100%,职工满意率90%以上。

    28、企业工会应积极参与有关企业内部劳动工资方面政策和规定的制定,积极探索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达到企业与职工共享企业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同步增长的发展成果。

    29、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医疗救助、子女就学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建立有困难职工档案,做到送温暖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30、企业工会要通过各种形式,协调监督企业经营者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各项保险费用。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31、认真抓好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工作,重点是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禁忌劳动、卫生保健、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

    32、积极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创建“工人先锋号”,每年重点抓好1-2项竞赛活动。

    33、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34、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推动职工知识化进程,不断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凝聚人心、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宣传本单位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弘扬劳模精神,引导教育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35、开展以“双爱双评”活动(职工爱企业、企业爱员工;评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评关爱职工的优秀企业家)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建立会员评议建家制度,增强工会凝聚力、向心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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