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光泽县总工会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光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光泽县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光财决〔2017〕1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机关内设3个职能部(室),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光泽县总工会 | 自给 | 6 | 6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县总工会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团结和动员全县广大职工为推动光泽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创建学习型单位。
(二)扎实做好组建工作
(三)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扩大法律宣传
(四)做好经济法律保障工作
(五)做好“四季”品牌
(六)推进女工工作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县总工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92.67万元,本年支出192.6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92.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0.65万元,增长270%,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192.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50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92.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40.65 万元,增长27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2.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67万元。
2. 项目支出15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2.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35万元,下降1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8.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3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拨款。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从7月起进入社保发放,减少了拨款。
(三)行政单位医疗2.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医保费用也相应增长。
(四)住房公积金4.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长,住房公积金也相应增长。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50万元,全部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主要原因是2016年职工之家开工建设财政拨入补助款。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8万元。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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